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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加强导游管理翻译导游持证上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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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日本主管旅游产业的国土交通部向在日的外国旅游机构、日本各地方政府、旅游行业协会及相关的旅游企业等单位,发出了强化翻译导游持证上岗制度的有关通知。日本政府旅游部门在该通知中明确提出了五项要求: 1.日本政府将在5月末至6月初开展“翻译导游制度宣传周”活动,将通过政府网站、新闻媒体、行业协会等,以政府公示的形式,广泛宣传、周知这一制度的相关内容。 2.日本政府将向经营日本旅游业务的国内外所有旅游企业,发布“严格禁止使用无资格翻译导游”的书面通告。 3.日本政府将向全国各地方政府、国际观光振兴机构、社团法人、旅游协会、翻译导游团体、旅行社及饭店、旅馆等经营团体,宣传此项活动的宗旨及修正后的相关法律条文,要求各组织对此项制度予以理解并执行。 4.日本政府将分别制作20余万册英文、中文(繁体、简体二种)、韩文的“日本翻译导游制度”说明书,直接或间接地向国内外旅游企业、产业团体及旅游协会等机构发放。 5.日本政府将组织由国家、地方政府、公共团体、翻译导游团体构成的综合检查组,在日本全国范围内的各景区、景点,督查实施情况。对违规者将进行规范教育及处罚。 日本政府在通知中还表明,为了规范行业标准、净化导游队伍,日本政府主管部门已向国会提出了“翻译导游职业法”的修订草案,新增了翻译导游的认证标准及制度。修改后的“翻译导游法”将自明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。该法规定,对无证上岗的翻译导游人员的处罚金额,将由目前的3万日元提高到50万日元。将导游人员事先出示证件义务化。在正式实施新法之前,日本政府将成立“禁止无资格导游对策研究会”,将派出专职人员与各地方政府执法人员一起,在全国范围内的各景区、景点进行现场督查、指导。 新的日本“翻译导游法”规定,任何以外语为工具,从事为外国访日人员进行导游、翻译并获得报酬的人员,必须通过由国家主办、日本国际观光振兴会承办的业务资格考试,获取由都、道、府、县知事颁发的翻译导游资格证书。新的“翻译导游法”规定,获取此种资格证书将不受国藉限制。 在日的外国旅游机构、团体及日本行业界人士认为,此时实施该项措施,系日本政府为了在2010年实现入境游客1000万人次的目标,全面改善旅游接待环境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。其宗旨是为了给访日的外国游客提供良好的翻译导游服务。国土交通部希望通过修改翻译导游法规,促进建立一支健全的翻译导游队伍,以保障翻译导游服务的多样化、合理化、制度化。然而,亚洲国家在日本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业界人士则普遍对此发出质疑,认为日本政府此举的另外一个不愿明言的目的,则是出于保护日本旅游企业的利益,限制外国旅游劳工进入日本旅游市场。 近年来,随着中国、韩国、东南亚及中国香港、台湾地区游客大量涌入日本,使日本国内的翻译导游队伍,出现了严重的人材短缺现象。目前,日本国内拥有翻译导游资格的人数,远远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入境旅游市场的需求,外语翻译导游,尤其是中文、韩文导游更是奇缺。以中国市场为例,目前,中国大陆、台湾、香港、澳门每年访日旅游的人数已超过了300万人次。然而,日本全国持有中文翻译导游资格证书的人数则不足1200人,翻译导游人才与市场需求的现实差距极大。当然,韩语等小语种市场的情况亦同样。随着外国游客的不断增长,国外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始大量涌入日本,介入为访日的外国游客提供翻译导游服务的市场,从而冲击了日本旅游企业在这一领域的垄断地位。为此,日本旅游企业及行业组织,强烈要求政府予以保护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,日本政府出台了这一强化性保护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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